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衡阳县交警大队:“柔性执法”让农村交通违法整治有“温度”

2021-07-15 09:11:38 衡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易建军 陈宇杰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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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市民进行耐心劝导。

交警给市民佩戴头盔。

交警给市民发放头盔。

7月13日是衡阳县关市镇赶集的日子,一大早,交警与当地农村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就驻守在道路两旁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整治行动,这时,没有戴头盔驾驶摩托车的綦先生被交警逮个正着,他十分紧张地抓着摩托车,以为交警会扣车处罚,没想到,民警上前只是对他进行了普法教育。

在交警的耐心劝导后,綦先生羞愧难当,也明白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危害,他主动在《现场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训诫承诺书》上签了字,并立即整改。

电动车、摩托车因其轻便、灵活、经济等优点,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长期以来,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乱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农村地区,甚至还有的驾驶员在面对交警现场执法时有抵触情绪,拒不配合,但民警总是耐心地进行教育劝导,对态度端正并及时纠正的,免于处罚。

现场,交警还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免费赠送头盔,手把手教大家正确佩戴方式,切实提高自我防护和安全出行意识,引导广大摩托车驾驶员养成守法驾驶、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连日来,衡阳县交警大队实行“5+2”“白加黑”工作制,民、辅警们不惧高温酷暑,持续推进电动车、摩托车交通秩序攻坚行动,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加装雨伞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824起,发放安全头盔300个,签订《现场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训诫承诺书》1210份,“柔性执法”推行以来,不但让交通法规更加深入人心,更有效地拉近了警民间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衡阳县融媒体中心 易建军 陈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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