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刘美玲 刘昊 桃江县报道
“老宁,这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编发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以后如果有问题反映,欢迎你随时拨打举报电话……”
“曾组长,为你们的耐心细致点赞!都怪我一时冲动,举报信内容不实,给你们添麻烦了,有了这本举报指南指导,以后我一定依规依纪反映问题。”
7月14日,某厨卫电器经营业主宁某专程到益阳桃江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动要求撤销信访举报。
从举报人变点赞者,这背后有何缘由?事情还得从宁某撰写的一封举报信说起。
“早晨8点,五辆城管执法车开了过来,未作任何说明,就把我店门口放于人行道旁的空液化气瓶强行拉上车,我去他们办公室要求处理,说要缴2000元罚款,就算是我占道经营,罚一两百元我也认了,2000元是否偏高?我要检举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非法执法……”
日前,桃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这封举报信后,将举报件转办至负责综合监督县城管局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该纪检监察组迅速来到县城管局,调阅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随身佩戴的警用视音频执法记录仪,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
调查发现,宁某为招揽生意,将液化气罐、灶具等摆在经营门店的道路旁,工作人员巡查市容秩序时,以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为由,要求宁某搬走液化气罐。在执法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围观群众渐渐增多。工作人员多次解释相关规定,宁某仍然拒绝搬离商品。
工作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后,暂扣液化气钢瓶12个,并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口头告知宁某“未经审批擅自占用人行道堆放物品,将会产生罚款,上报相关股室审核报批后才能确定罚款金额。”
从现场的执法视频来看,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工作程序规范、政策解释到位,举报信中的内容不属实,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曾庆春向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提出改善工作方式的相关建议,并找到宁某进行开导。一番面对面交谈下来,宁某终于打开了心结。
据悉,桃江县纪委监委已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1500册,将信访举报有关要点梳理成册,介绍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受理范围、办理时限、举报流程等应知应会内容,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急愁难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