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廉评|整治校外培训乱象必须“对症下药”

2021-07-25 15:15:23 红网
作者:罗承勇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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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曝光“五一”期间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发现的问题,对两家知名校外培训机构处以警告加罚款250万元的顶格处罚,四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实施预付费资金监管,公布19家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北京市接连打出一套“组合拳”,招招打在校外培训乱象“七寸”上,给学生和家长吃下“定心丸”。(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校外培训乱象表现为:一是虚假宣传,虚构教师资质和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和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二是价格欺诈,推出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价,实际上是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三是无照无证办学,超纲超标培训。四是卷款跑路。

校外培训机构通过铺天盖地“洗脑式”教育,设置陷阱,更多因受“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裹挟,加大了学生家长的焦虑,这为加剧校外培训乱象提供了畸形的需求,动辄数千、数万元的补课费成为不少家庭难以承受之重。

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会上宣读了《中央编办关于调整教育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决心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层面设立专门机构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监管,表明要让校外培训回归到理性、健康的发展轨道上。通过校外培训的种种表现可知,整治刻不容缓,群众的呼声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整治校外培训乱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多方联动监管。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整合教育、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体育、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力量,以“一盘棋”的构想,推动相关部门、各纪委监委及其驻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构成的专项监督工作体系共同发力,履行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并以此形成长效机制。明确监督重点,从突出问题抓起,形成“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规范一批”的监管高压态势。

加强监管创新。引入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创新,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精准性和有效性,避免松一阵紧一阵的阶段性、重显性不重隐性的浅表性、大水漫灌的运动式监管,通过良性有序竞争来整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治理,推动校外培训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对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确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

治外必先治内。治理的重点是“校外”,治理的源头在“校内”,只有治理好“校内”,才能治理好“校外”,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学校要改革教育评价体系,扭转基础教育的应试化和竞技化倾向,真正开展素质教育。学校教师应当按照教学要求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只有从源头上治理,才能收到整治校外培训乱象之效。斩断校内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让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回归理性,使学生减负切实到位,还学生们健康的体魄和昂扬的精神状态。

(作者:安乡县纪委监委 罗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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