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8日讯(记者 潘锦)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纪委第二次全会在长沙召开,为湖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人,长沙县北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小兰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讲政治、守纪律、筑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当好新时代的纪检监察人。
前两天,刘小兰开车时听广播,偶然听到一个“100元钱换来党内警告”的案例,引起了她的深思。
案例讲的是某乡镇自然资源所一名干部,开私车上门帮某村民办理业务,村民为表示感谢,请吃饭并掏了100元钱给该干部,说是补助开私车的油费。该干部想着100元钱不多便收下了。事情泄露后,纪委介入调查,该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刘小兰说,100元钱的确不多,但从收取这100元钱的人员身份以及造成的影响看都很特殊,给予严肃处理,体现了该镇纪委纠早纠小,防止酿成大灾大祸的坚决态度。
在基层熟人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对强化日常监督有较大顾虑,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互相之间很熟悉,纪检监察干部“抹不开情面、拉不下脸”的情况较为突出。殊不知,捂着盖着,“不走心”“糊弄事”,不仅会让老百姓“心凉”,还会给基层党员干部传递“小错不惩”的错误信号,让组织和群众遭受更大损失,也令违纪违规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刘小兰表示,只有坚持纠早纠小,才能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才能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才能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纠早纠小,不仅是惩戒,更是治病救人,基层纪委只有树立正确的执纪观,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起到防止大灾大祸的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