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于1958年创办的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2000余亩,现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5个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5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正高比、博士比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拥有国家杰青、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3人次,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
学校专业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现已建成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等7项次的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国”字号专业。学校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充足,获批国家大学生文化教育基地、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国家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水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7个国家级教学和科研平台。
湖南文理学院秉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定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尽心搭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现公布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引进对象
(一)院士
(二)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顶尖人才(如国家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学科带头人
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四)学科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并在近五年内结题,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在国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五)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引进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学科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院士和学科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二)应聘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要求其毕业院校在2022年QS排名前1000名(特殊专业博士除外)。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引进待遇
(一)学科骨干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二)博士的引进待遇
1.引进待遇包括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给予的奖励安家费、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等,分学科或专业的引进待遇如下表。
类别
表中有关说明:
(1)学校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详见学校文件,下同)对引进博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A+、A、B、C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引进待遇。经学校研究同意引进的2022年QS排名1000名以外国外院校毕业的博士,如其专业属于Ⅰ类、Ⅱ类,其安家费按IV类B档执行;如其专业属于Ⅲ类、IV类,其安家费按IV类C档执行。
(2)学校对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的科研任务进行考核,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核算引进博士的奖励安家费(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最高20万元)。
(3)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人员的学科专业和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在博士办理完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的奖励安家费待入职四年期满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7.5万元,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按照常德市的政策执行。
2.引进的优秀或紧俏专业博士(IV类限评价A+、Ⅲ类限评价A及以上、Ⅱ类限评价为B及以上和Ⅰ类博士)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其安家费提高5万元。
3.引进的博士直接享受三年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不含2022年QS排名1000名以外国外院校毕业博士);引进的博士具有副高职称,且任现职以来满足学校相关规定的,享受三年校内教授绩效工资待遇。
(三)其他待遇
1.安排住房。学校原则上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两年校内过渡房租住,如无过渡房安排,则按1200元/月标准给予两年的租房补贴(夫妻均为博士的,按1800元/月标准给予两年的租房补贴)。
2.安置配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校一律给予安置,其中引进的学科骨干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如其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可安排在校本部工作;引进的博士(不含IV类综合评价为B及以下博士、2022年QS排名1000名以外国外院校毕业博士),如其配偶属硕士研究生的,学校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工作,如其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下且无正式工作的,学校实行货币安置。
3.入选人才工程。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湖南文理学院“武陵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发放人才津贴,其中第一层次18万元/年,第二层次10万元/年,第三层次4.8万元/年,第四层次1.2-2.76万元/年。
特别说明:学校有关政策鼓励优秀博士脱颖而出,如博士入校四年内获得国家基金项目,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还可以获得奖励的安家费最高20万元、科研奖励最高15万元、“武陵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最高24万元,则博士入校四年内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第Ⅰ类可获得的待遇最高可达119万元,第Ⅱ类最高可达114万元,第Ⅲ类最高可达109万元,第IV类最高可达99万元。
四、引进人才管理
(一)博士的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服务期限面议。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合同,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15973622132)、李老师(13973652700)
联系电话:0736-7186625,7186023
简历投递:hnwlxy0736@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608室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