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湖南省医保局回应热点问题

2022-10-18 08:59:36 潇湘晨报 编辑:翁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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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各地陆续启动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23年筹资标准不低于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提高30元、不低于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350元。对此,省医保局进行解答。

居民医保筹资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为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公平享有医保权益,湖南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于2016年底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体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并进行年度动态调整。

当前,各地城乡居民正在缴纳的居民医保用于2023年度的保障,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主要用于提高参保群众待遇水平

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筹资标准合理调整主要用于提高所有参保居民待遇水平:

一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是新农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35%的两倍。

二是待遇保障向门诊延伸和扩展。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限额内可报销70%。另外,还有43种慢性病、特殊疾病纳入了门诊报销,大大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如果是参保的高血压、糖尿病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两病”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限额内也可报销70%,年度最高报销高血压360元、糖尿病600元,达到慢特病门诊保障准入标准的最高可报销1800元。

三是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是医保部门为了化解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的大病医疗费用风险,出台的一项政策。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累计自负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后,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年度限额40万元。困难群众的起付线还降低50%,而报销比例提高5%,且不设封顶线。

四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稳步拓展。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每年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四年累计调入507种,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数量增到2860种。其中,整合全国需求谈判议价将250种新药纳入目录,平均降价超过50%。

当前筹资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城乡居民医保有国家财政补贴,个人缴费也是全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国家医保局表示,筹资政策是医保制度稳定可持续的基本保证,我国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总体上呈基本平衡的状态。总体上看,居民医保当前筹资方式和办法起到吸引城乡居民参保、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的积极作用,在增强城乡居民参保意识、巩固全民医保、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为应对新冠疫情期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保障疫苗接种费用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部署,指导各地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巩固基本医保覆盖面。同时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均衡个人与政府筹资缴费责任,逐步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事关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

本报综合 按照《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目前,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国家医保局网站近日发布公告,通报了专家评审的阶段性结果。

各申报企业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以下简称“申报模块”)查询专家评审结果。

国家医保局要求,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谈判续约”“拟简易续约”的药品,相应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确认函模板”。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17:00前上传至“申报模块”,同时将原件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邮戳为准)。确认参加谈判以及确认参加竞价的药品,相应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报送材料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企业要确保提交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并于11月3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第一册材料同时提供Word及PDF版)各1份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邮戳为准)。

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说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资格,不代表该药品已纳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顺利进行,国家医保局要求,在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发布前,各申报企业不得对外发布本次调整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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