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按下“快进键”

2026-03-31 11:07:02 红网
作者:吴公然 欧莉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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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3月31日讯(记者 吴公然 通讯员 欧莉)3月31日,记者从湖南省数据局获悉,《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标志着湖南的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入规范化、高效化、体系化的新阶段。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公共数据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是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数字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消弭数字鸿沟的“粘合剂”,蕴藏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平衡好开发与安全、公共普惠与市场运营的关系,是激活这座“数据金山”的关键。《实施方案》的出台,正是湖南省在这一关键环节上的系统性破题。

《实施方案》突出以场景为牵引、以需求为导向,强调数据产品与服务的实用性和示范性,着力打造一批跨部门、高价值、广适配的示范性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推动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湖南样板”。

关于运营实施主体,《实施方案》明确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为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机构,各行业领域的实施机构则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确定。在此基础上,整体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依法遴选1家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形成“整体统筹、行业协同”的协同联动授权运营格局。

《实施方案》明确了授权运营期限。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自授权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授权运营期限届满前180天,需按程序重新遴选运营机构。这一设计既保障了运营机构的稳定预期,也为引入更优市场主体保留了通道,体现了“有序竞争、动态优化”的管理思路。

《实施方案》要求,运营机构需搭建符合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技术标准、适配湖南授权运营实际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支撑数据申请、授权、开发、流通、追溯等运营全流程管理,构建安全可信、高效协同的数据产品开发与运营环境。平台建设突出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跨层级、跨区域、跨行业数据流通奠定基础。

针对社会关注的“哪些数据可纳入运营范围”,《实施方案》给出了明确答案。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公用企业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在落实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前提下,均可纳入整体授权运营范围。这一界定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拓展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在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规范收费标准,实施分类收费机制。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依法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分类收费机制既体现了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也为运营机构形成可持续造血能力提供了政策依据,保障了授权运营模式的长期良性运转。

数据专家指出,《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规范开发、高效利用、安全运营、价值释放提供了制度保障,将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湖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也为全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贡献湖南经验与湖南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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