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桂东: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2022-12-07 23:14:13 红网
作者:谭智莉 王义正 编辑:戴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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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 通讯员 谭智莉 记者 王义正 桂东县报道

“组织的谈话给我打了一针‘清醒剂’,让我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我将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按照组织的提醒和要求遵纪守法,切实做到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近日,桂东县清泉镇一名党员干部在接受镇纪委谈话后说道。这也是该县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小病”之微,杜“大病”之渐,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桂东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方面,梳理出谈话要点,明确“必谈”和“详谈”内容,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履职担当,把好“廉洁关”,耕好“责任田”。

该县还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结合梳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努力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以上率下广泛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提醒、约谈,使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坚守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分管责任“不松手”,纪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敢出手”,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谈话工作完整链条。

为避免“一谈了之”,桂东县纪委监委持续关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点对点”谈心谈话,做实做细回访工作,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并结合审查调查、派驻监督、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点题”责任单位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

与此同时,该县还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主,开展好日常纪律教育,通过上党课、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依托干部学习培训,全方位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以高标准、严要求作为行动引领,知敬畏、讲规矩,守好底线,不触红线。并且,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人次,占75.5%。

“‘祸患常积于忽微’,用好‘第一种形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桂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立足监督职能,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紧盯人和事,加大“把脉问诊”力度,进一步前移监督执纪关口,在用早、用准、用深、用严“第一种形态”上持续发力,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清醒剂”,防止了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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