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彭锐 长沙报道
“您好,请问是颜先生吗?我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联系您是想了解,您是否收到了再审改判文书,您的房子、账户成功‘解冻’了吗?”
2023年7月,家住长沙市的颜先生接到了检察官的来电。电话里,他一扫这些年的惆怅,语气宽慰:“收到了、回来了,真心感谢你们!”
颜先生缘何忧愁多年?这一切,要从一纸合同牵出的虚假诉讼陷阱说起……
还钱了,还要“冻”房子?
2016年9月,颜先生夫妇因资金周转,向李某等人签订6万元借款合同,扣除手续费等费用后,实际收到18500元。
10月,颜先生夫妇还款22900元,将借款结清,但未收回借条。同月,颜先生再次找李某借款2万元,并协商使用之前未回收的6万元借款合同,不再签订新的借款合同。过程中,李某要求颜先生手持4万元现金拍照,以此作为付款证据,拍照后收回现金。此后,颜先生按照三天一期的利息,向李某转账8000元利息后未再还款。
两个月后,颜先生突然收到法院通知,因被他人起诉,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房屋被冻结。他联系法院后才得知,2016年12月19日,李某以程某名义向法院起诉颜先生夫妇,要求偿还6万元本金及利息,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该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因为缺席判决,颜先生到执行生效都没弄明白:“我是借了钱,但也还了钱,剩余债务至多只有几千元,为什么法院认定我的债务本金达6万元,且冻结我名下账户和房产?”
监督时,真相浮出水面
2021年,开福区检察院在虚假诉讼专项整治中,梳理程某等人的诈骗团伙犯罪事实时,发现颜先生夫妇被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赫然在列。
第四检察部检察人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翻阅案卷、对接刑事案件承办人与相关当事人,发现程某、李某等六人成立“借贷公司”,通过虚高借条、伪造付款凭证等方式,确立虚假债权,并通过虚假诉讼使收取债款合法化,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检察官认为,在颜先生夫妇案件中,李某通过虚高的借条和伪造的现金付款记录起诉,以致颜先生的账户和房产冻结,当事法院对该案判决存在偏颇。
同年4月27日,开福区检察院组织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程某诉颜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案系虚假诉讼,应当提请长沙市检察院抗诉,纠正判决,还当事人以公道。
改判后,财产得以解封
经长沙市、开福区两级检察院抗诉监督,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相关民事判决,并驳回程某的诉讼请求。
同时,检察机关秉持“穿透式”监督的原则,对涉案的冻结、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予以同步监督,建议审判机关予以一并解除,审判机关采纳了该建议。
“感谢检察官这两年的跟进和协调,工作细心,办事到位!”颜先生夫妇获知结果后,激动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检察官提醒,虚假诉讼破坏司法秩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民遇到虚假诉讼应当积极应诉,通过积极举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向检察机关举报虚假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