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 通讯员 谭智莉 记者 王义正 桂东县报道
“这个案件缺少镇党代表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受处分人签署意见不规范,未体现处分决定是否装入受处分人员档案……”2月14日,桂东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参与评查人员针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
为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办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2月13至15日,桂东县纪委监委对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结的59件案件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六个方面进行逐案逐项细致评查,从细枝末节上“找瑕疵”“挑毛病”,共发现问题涉及主体身份、程序手续等方面的共性问题9条,个性问题23条。
“这些查出来的‘小毛病’反映的是‘大问题’,通过评查个案‘解剖麻雀’,从而汇总共性问题和易错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桂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郭艳青介绍,开展案件评查,重在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全流程指导,力争起到“检查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
为使评查效果发挥最大质效,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取证不够规范、文书撰写水平有待提高、组卷不规范等问题,桂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分门别类逐项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后逐案反馈并落实整改,督促相关案件承办部门对照清单落实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账一项。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问责。同时,及时归纳和总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易发生、常发生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
“参与评查中,发现别人错误可以及时反思自己,发现别人优点可以互动交流、借鉴学习。我们将以此次案件评查为契机,针对发现问题,认真抓实整改。”评查过程中,桂东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奕萍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桂东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常规动作”,采取“集中检查案件卷宗材料”的方式,从委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抽调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已经办结移送审理的案件,从事实证据、调查程序、定性量纪、结果执行、文书规范等方面逐项进行交叉互查。同时,按照评分细则,由评查小组对每一起案件进行量化评分,并列明扣分项目、原因及依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案件质量。
同时,桂东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在案件日常指导把关过程中,逐案建立问题台账,通过随机抽查案件卷宗材料、不定期走访、调研督导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季度一通报,督促限期整改。此外,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以案代训”的形式,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审理、跟案学习,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解决监督执纪能力不强、案件质量不高、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 桂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实案件评查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提升办案质量新方法新路径,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