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李瑾瑾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邓斌同志的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黄东红同志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石敏初同志的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职务;
马宏平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焕军同志的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邹继红同志的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远平同志任省地方志编纂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职务;
免去曾若冰同志的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谢柯同志任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杰峰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春生同志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剑旄同志的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