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小区土地出让金标准有调整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于2013年开始,依据有关规定,针对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78个经适房社会小区,按照原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土地等级分为七类,根据不同等级对应应收土地纯出让金的标准补交土地价款或将经适房货补资金退回政府。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根据最新的土地等级调整情况,对78个经适房小区中的25个小区对应的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自12月4日起施行。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或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后上市交易的,按规定缴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
《办法》还规定,购房人自愿退出经适房,交由政府回购的;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政府可按原价格回购。个人购买经适房,存在将所购经适房私自转让、出租、出借或改变使用性质且2次告知后3个月内拒不改正的;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适房的,政府有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经适房原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