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10年,今年终于拿到‘房产证’,可以过个安心年了!”12月11日,衡阳市石鼓区“旺角星辰”业主刘女士高兴地向记者展示“红本本”。她说,这个“红本本”事关家人落户、孩子升学等大事,它拿到手了,才真正住得有归属感、安全感。
城区拆迁安置和房产办证缺失,是各地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出现的问题。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衡阳市持续深化“走找想促”活动,将解决这两大遗留问题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住房领域群众关心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据统计,衡阳市城区3年需完成58个安置项目、26561套、302.2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32个安置项目、15612套、179.9万平方米,任务完成率为58.8%,实现了“时间未过半、任务已过半”。
历史遗留问题往往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更好地推动工作,衡阳市深入推进“城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三年攻坚行动”,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挂帅的攻坚行动专班,以高位推动倒逼责任落实。市级领导带头分赴安置项目现场办公,对进度缓慢项目实行“一楼一策”,对难点问题实行清单交办、节点推进、限期办结。
该市明确把市安置办移交市住保中心,形成城区拆迁安置“一盘棋”。建立健全市、区、镇(街)三级协调联动机制,将安置工作列入各城区(园区)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年考核”,做到市区上下直通、部门左右互通、重要问题点对点沟通。创立“1+2+N”的党组织包案化解模式,推动党员干部一线大包案,将触角延伸到化解一线和具体项目。利用“衡阳群众”人熟地熟的优势,上门入户、耐心交流、统一思想,安置房建设分配中群众参与度达100%。
针对部分未建拆迁安置项目,衡阳市创新推出“房票安置”模式,即让安置群众持对应金额的“房票”,前往参与房票安置的楼盘自选房源,这样既满足拆迁户早日搬迁、灵活选择的要求,又消化库存房源,还解决集中安置带来的后续管理难题,实现拆迁安置户、房企、政府三方共赢。目前,全市已成功通过房票安置546套,去商品房库存6.6万平方米,带动商品房销售2.6亿元,预计新增税收1600万元。
同时,衡阳市强化源头防范,建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建设单位“黑名单”制度,将恶意违法开发建设单位纳入限制拿地“黑名单”,打造源头规范、建设监管、追责查处的制度闭环。并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分户验收制度和质量回访制度,真正把安置房建设成为良心房、放心房。
针对房产办证缺失问题,衡阳市推行“两分离、三集中”处置办法。即把群众办证权益与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相分离、与开发商履行义务相分离,将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主体税费追缴、执法处罚等工作由前置变后置,优先办理无过错购房人的产权证,通过“集中交办、集中处置、集中办结”的形式,充分保障购房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