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组织选取了33个县、74个乡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其中,我省长沙县、长沙县黄花镇、永顺县芙蓉镇、新化县洋溪镇入选试点名单。
国家能源局将结合推广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适时推动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加快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于今年4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实施“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为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示范期内,每年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