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4日讯 (记者 陈彦兵)2023年,湖南全省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55866万元,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12575万元,资金执行率96.25%,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湖南省资金793185万元,支出793185万元,执行率100%;省、市州、县市区财政安排资金362681万元,支出319390万元,执行率88.06%。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布《湖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花在了哪些地方,一起来看看吧。
城乡低保全省平均标准较上年提高6.1%和4.6%
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圆满完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重点民生实事任务。2023年底,城乡低保全省平均标准达到657元/月和5849元/年,较上年提高6.1%和4.6%。2023年8月,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低保扩围增效十条措施,细化明确“整户保”“单人保”“低保渐退”等政策范围、时间、程序,同时适度扩大救助保障范围,全省低保对象较2022年增加2.8万人,民生保障底线更加坚实牢固。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2023年全省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4.5万户43.7万人,其中,17.5万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救助供养城乡特困人员37.3万人
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2023年,全省救助供养城乡特困人员37.3万人(城市特困人员1.97万,农村特困人员35.35万);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全省平均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10334元/年和7235元/年,较上年提高5.2%和4.3%。全面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规范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督促各地民政部门统筹管理使用照料护理费,并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测算安排照料护理费,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开展临时救助52.9万人(次)
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规范和加强临时救助,优化简化救助程序,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开展临时救助,加强因灾因疫困难人员救助,全省开展临时救助52.9万人(次),其中因灾实施临时救助14060人次,临时救助水平达到1036元/人次,较上年提高4.2%。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4万人次
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2023年,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4万人次,较好地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各地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寒冬、酷暑期间加强街面巡逻、主动救助,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防暑御寒物品、生活物资,确保其不受冻、不挨饿。全省累计派出工作人员23556人次,出动救助车辆6749余台次,救助流浪乞讨对象2500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类棉被、棉衣、棉裤、棉鞋等13575件(套)、饮用水、方便面7332件、口罩10462个等物资。
二是开展救助管理交叉检查。6月5日,印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救助管理领域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地高度重视,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14个市州民政局派出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开展市州交叉检查,有力提升了全省救助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6月19日,全省各救助管理机构有声有色、安全有序地开展了以“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各地接受咨询群众19余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万余份、联系卡18万余张。
四是加强寻亲救助。今年以来,在全国寻亲网共发布寻亲公告3365条,帮助197名受助人员找到家人;利用“头条寻人”共发布寻亲信息2976条,帮助231名受助人员回家;通过我省自建的警民寻亲微信群,利用人像识别比对技术,查找出7162名受助人员的身份信息。
建成儿童之家2.9万余个,配齐“儿童主任”
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联合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等16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有效做好源头防范工作。全省共建成儿童之家2.9万余个,实现了村(居)全覆盖,其中省级示范儿童之家达到300个。在全省1944个乡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2.9万多个村(居)选拔配齐“儿童主任”。全省各级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604家,为儿童尤其是27.8万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适、家庭教育等专业服务。
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
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省政府将“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全省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新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