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4日讯 (记者 陈彦兵)2023年12月,湖南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57元/月和5849元/年,较上年提高6.1%和4.6%;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432元和280元,增长2.6%和3.3%。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10334元/年和7235元/年,较上年提高5.2%和4.3%。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布《湖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在社会效益指标方面,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实现了稳步提升。
2023年,湖南省政府继续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要求2023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2023年12月,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57元/月和5849元/年,较上年提高6.1%和4.6%;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432元和280元,增长2.6%和3.3%。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10334元/年和7235元/年,较上年提高5.2%和4.3%。临时救助水平达到1036元/人次,较上年提高4.2%。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湖南省政府将“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全省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新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2023年,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130元/月和1569元/月。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基本生活水平稳定提升。
同时,对查找到身份信息的特殊救助对象(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均及时接送返乡;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送至救助站的所有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均提供了临时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