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1日是“愚人节”,也是长沙市车辆缴纳路桥通行年费的“大限日”。从这一天起,主管部门声称开始稽查,而车主们对这项收费的合理合法性提出了广泛而强烈的质疑。车辆与日俱增,收取路桥通行年费总额却逐年下降。这费用,缴还是不缴,是个问题。红网密切关注这个问题,希望能探寻一个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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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4月2日讯(记者 肖懿)有网友认为,目前长沙共有车辆超过100万辆,按每辆每年600元计算,一年应该缴费为6亿元,而长沙2013年征收的路桥通行费为1.95亿元。网友以此质疑大约4亿的费用缺口是什么?今日,长沙市住建委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认为,这种计算方法并不严谨。
网友计算方法不严谨
红网记者随机调查的100名车主缴纳路桥费结果显示,有超过7成的车主表示今年没有缴纳相关费用。
而有网友计算认为,目前长沙共有车辆超过100万辆,按每辆每年600元计算,一年应该缴费为6亿元。同时,此前媒体采访长沙市住建委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得知,长沙2013年征收的路桥通行费为1.95亿元。那么,以2013年为例,按100万辆车来计算,大约有4亿的费用缺口,是否可以理解为大部分车主没有缴纳费用所致呢?
对此,长沙市住建委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一刘姓负责人解释认为,各种车型收取路桥费的标准额不一样,以及各县市收取的标准额也不一样,同时还有免征车辆,所以网友的这种计算方法肯定不够严谨,也不合理。
未缴费或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负责人介绍,近期长沙市住建委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通过户外显示屏等多个渠道提醒车主按时缴纳城市路桥通行费。根据长沙市的规定,凡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以及在本市以外登记上牌并长期(三个月以上)在本市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
以7座以下小车为例,市内每辆每年统一收取600元,县市收取330元。逾期未办理的将被征收滞纳金,同时采取现场稽查追缴或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予以处理。
目前长沙共有路桥通行费收费点42个(自收点19个,代征点23个)。逾期不缴纳的车主,每日需交纳千分之二滞纳金,同时滞纳金的收取不得超过应缴本金数。例如,以7座以下的车辆为例,某车主一年未缴纳路桥通行费,按市县收费不等计算,那么他的滞纳金将不会超过600元和330元。
或还将收取10年路桥费
2012年之前,长沙路桥通行费市内标准为每辆小车每年840元,由于遭到公众的强烈反对,并在2012年初形成过一波舆论“讨伐”浪潮后,长沙市政府2012年6月下调收费标准至600元。
另外,长沙市政府2012年6月向外界披露,路桥通行费的用途包括正常的收费开支、路桥维护和按合同给付外商的投资回报和长沙市区路桥建设贷款本息的偿还,收费期限将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那么如果在不取消此项收费的情况下,长沙还将可能收取10年的路桥费。
实际上,天津、上海、抚顺、柳州等不少城市都已取消路桥费,就连同为长株潭城市群的湘潭市早在数年前就取消了路桥通行费。湘潭路桥车辆通行费原本计划收到2020年12月31日,但为了减轻湘潭车主的负担,湘潭市政府2009年决定主动承担所剩的还贷任务,取消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还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