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匡春林)如何更有效规范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秩序,让急救车成为急、危、重症等患者的“守护神”?历时多次社会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昨晚,《长沙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最终出炉。该征求意见稿从急救车辆送医行为、遇到无名病人的急救行为等进行了规范。从今日起,将向全市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该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5年1月5日前寄送长沙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或者发电子邮件至fazhigongzuo@163.com。
鼓励特殊职业人群定期学急救
对不少市民来说,看到有患者甚至家人在身边倒下,却因自己不具备急救技能而只能干着急的情形屡有发生。今后,这样的现象有望得以改变。
征求意见稿建议,人民警察、消防队员、学校教师和公共客运驾驶员等特殊职业人群应当定期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基础培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机场、风景旅游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单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和建筑施工、大型工业企业等单位建立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基础培训。
急救车辆送医遵循就近等原则
以往,屡屡有人投诉,部分急救车辆不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某大医院。“按照征求意见稿,今后,120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原则,将患者运送至医疗机构救治。”长沙市卫生局负责人说,按照要求,120急救中心在收到社会急救医疗呼叫后应当迅速发出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延误。120救护车由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
救治无名氏不得延误急救
遇到身份不明的“无名氏”,急救车辆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征求意见稿也对这一行为进行规范:120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社会急救医疗服务费用。对身份不明、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患者,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社会急救医疗服务。同时,对身份不明伤病员,120急救中心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协助核查身份。医疗机构应当接收120救护车送至的伤病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和拒绝。
此外,急救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等4类情形的,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避让120可依法消除违法行为信息
网上曾流传一幅照片,照片中,道路中央的车辆自动避让出一条车道,便于救护车顺利通行。如果你是曾避让过救护车的好心人,避让时出现的交通违法信息如何消除?征求意见稿中表示,执行社会急救医疗任务的120救护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对因让行执行社会急救医疗任务的120救护车而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与行人,经核实确认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消除违法行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