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清单一目录”制度暨县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召开。
红网湘潭县站3月25日讯(分站记者 杨建)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3月23日,建立“三清单一目录”制度暨县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县“三清单一目录”制度建立工作正式启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俊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亚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晓春参加会议。
会议中,县编办负责人传达了省政府公布权力清单的文件,分析了市政府“1+3”清单与省级“三清单一目录的异同,并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1月2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并于今年2月1日起公布实施。
行政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不含宏观管理的抽象行政行为和政府部门内部管理权)。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公共服务事项等4个方面。
县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应遵从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在县政府工作部门与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主要任务是认真梳理行政职权、调整规范行政职权、依法确认行政职权、全面公开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权力责任监督。
“今天的会议既是'三清单一目录'制度建立的动员会,也是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工作部署会。”就如何贯彻落实“三清单一目录”制度,周俊文指出,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三清单一目录”的重要意义;要把握要求,以“三个结合”(要深化各项改革结合起来、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要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好“三清单一目录”制定工作;做到三个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操作到位),让改革成果体现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
附《制度》实施步骤:
自查清理阶段(2015年5月15日前),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三报三审”的工作流程,做好自查自清工作,分类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并在清理形成的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编制责任清单。
集中审核阶段(5月16日~31日),组织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对审核稿进行论证,并征求相关公众意见建议,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单位)核实。
公布实施阶段(6月30日前),县级权责清单经审核论证,报县镇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单位)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