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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益阳12月1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卢欣 通讯员 黄勇)12月15日,湖南益阳市环保局对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按当月排污费四倍,处241万元罚款。这是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益阳开出的最大一张环保罚单。
今年,益阳市环保局发现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排放等环保问题。9月9日下午,环保局专门约谈了公司负责人,公司方表示愿意积极落实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2月3日下午,市环保局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反映林源纸业存在偷排现象,当即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赶赴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调查。当晚22:40做第一次监测,未发现有偷排废水的痕迹,废气排放经监测达标。12月4日6:30,市环境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作现场检查,察觉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水位异常偏低,沿河排污口附近的水呈现淡黑色,不断有黑色液体从水面下冒出。
经进一步排查,督察组找出了该公司排放废水的阀门和暗管,并查明公司大部废水通过这条暗管直接排入了外河赤磊洪道。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偷排废水采样取证,并作了计量测算。环境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水偷排情况全程摄像取证,当场制作了监察纪录、现场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采样物质的检测表明,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排放浓度严重超标。
12月15日晚,益阳市环保局召开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涉嫌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行为案审会,决定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要求,罚款人民币2415409.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