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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5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盛俊杰 李云军)假称合作经营项目,骗“合伙人”运作费4.6万元。5月19日,嫌疑人吕某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吕某今年40岁,家住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林集镇,2002年曾因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5年11月初,吕某在长沙市开福区一家酒店对夏某谎称,自己可承包长沙某酒店的健身中心项目,邀请夏某入股合作经营。同年11月中旬,吕某以承包健身中心需要运作费为由,要夏某提供2万元。12月中旬,吕某再次谎称健身中心项目即将完成,仍需一笔费用为由,从夏某手中骗去2.6万元。去年5月,公安机关将吕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