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0岁的潘某某和21岁的潘某、梁某、潘长某,均为湖南省中方县人,在家无所事事,染上吸毒恶习后,妄想赚取轻松钱,故而萌发偷盗摩托车、电缆线等念头,2011年12月至2012年9月期间,四人或单独或结伙伙同他人窜至怀化市鹤城区、中方县中方镇、桐木镇等地,经过事先预谋及踩点后,采取撬门入室等方式窃取他人财物共5起,采取携带水果刀剪线搭火等方式大肆窃取他人摩托车共27起,销赃后所得赃款绝大部分被用于吸食毒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年9月中旬,潘某、潘某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所有盗窃物品价值93984元。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谢斌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