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15:30,衡桂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巡逻,发现有一名少年男子在高速公路护栏处敲敲打打,看到民警后迅速往远处逃跑,民警见状立刻将该少年控制,现场查获价值2000元的赃物高速公路护栏两截,螺栓若干。经询问,该少年13岁,在某小学读书,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一个伯伯照顾他的生活,平时疏于管教。该少年平时读书不用功,经常逃课上网,由于上网成瘾没有钱,听班上同学说高速公路护栏可以卖钱,就起了贼心,实施了盗窃行为。鉴于少年年龄不满14周岁,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通知少年的监护人和村长到场,并督促他们对其严加管教,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熊双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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