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童某系江西贵溪人,现年22岁,大学本科文化。
2012年10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童某通过“微信”加受害人刘梅为好友。童某对刘梅谎称自己是江西省贵溪市某派出所的片警(实际上为派出所临时工),网聊中逐渐博得刘梅的信任和好感。2012年10月底,童某嫌派出所临时工工资太低而辞职了,抱着和网友玩“一夜情”的想法向刘梅提出见面的要求,刘梅便要童某来湖南省洞口县见面。
2012年11月初,童某应约来到洞口县与刘梅见面,当天晚上两人在刘梅的宿舍中发生了性关系。童某在洞口呆了三天后便回江西老家了。在回老家的火车上,童某想到刘梅和他第一次见面就与他发生性关系,觉得刘梅是个很随便的女人,打算不再与刘梅来往。但因辞职后无生活来源,便想从刘梅那骗一笔钱来花。于是童某编造了一条要与前女友分手,需要2万元分手费的短信发给刘梅。刘梅收到信息后答应借钱给童某。刘梅于第二天将2000元的汇款打至童某银行卡上。在童某的催促下,刘梅又将剩余的1.8万元分五次打至童某的银行卡内。童某将这2万元钱在江西南昌的酒吧内挥霍一空。
随后童某又以得了胃病没钱做手术、被车撞了、与吸毒女在一起需要分手费等借口骗取刘梅钱财,刘梅陆陆续续分几十次将5万元汇至童某银行卡内,骗来的钱均被童某在酒吧内挥霍。
2013年1月份,童某称要放高利贷赚钱还给刘梅,又从刘梅处骗得5.5万元。童某将其中3万元放至在酒吧认识的一个名叫“黑哥”(无法查实身份)的人手中放高利贷,但“黑哥”收到钱后未分红给童某,连本金也无法收回。其余2.5万元被童某挥霍。
2013年4月5日,童某再次寻找借口骗刘梅钱财,刘梅便约童某在武汉见面当面给钱。童某与刘梅在武汉市武昌火车站见面时被跟踪而来的刘梅父亲抓获并报案。
(文中人物刘梅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曾美 黎建琛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