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乔伊蕾 通讯员 郑亚邦) 今天,省纪委通报了6起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在今年全省开展的“发展环境优化年”主题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优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一季度共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41起,问责处理211人。其中,娄底市房产管理局违反国务院放假规定案等6起典型案件,社会影响很坏,严重影响了机关效能,损害了经济发展环境。
省纪委认为,这6起案件的发生,反映了我省一些公职人员存在着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执政为民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少数单位工作中存在着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效率低下的问题;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以权谋私、有法不依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从这6起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树牢执政为民理念;依法办事,提高机关效能;严肃政纪,确保政令畅通。
6起典型案件如下:
娄底市房产管理局违反国务院放假规定案
经娄底市纪委查实: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3年2月7日在该局一楼大门上张贴了“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于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放假,正月初八正式上班”的放假通知。2月17日11时30分,法制日报记者就此电话询问房产局为什么不按国务院规定放假7天,值班员肖新容擅自离岗,由临聘人员周园代为接听电话,周答复随意,并说“国务院?好遥远啊”。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不按规定放假,内部管理混乱,纪律松弛,发生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不按规定上班和值班等问题,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娄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彭逢林同志,免去其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委员谭智辉同志、办公室主任刘乐葵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对擅离岗位的办事员肖新容同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临聘人员周园予以解聘。
石鼓区法官任照为擅离岗位案
经衡阳市石鼓区纪委、监察局查实:衡阳市石鼓区法院法官任照为先后于2013年2月16日和2月18日下午,2次擅自离岗。群众电话联系其办理工作事宜,任接听电话态度简单生硬,为民意识淡薄,答复要农历正月十五之后才正式上班。其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违纪。石鼓区法院给予任照为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石鼓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秦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石鼓区纪委给予任照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潭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姚远、马政权擅离职守赌博案
经湘潭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查实:2013年2月20日17时许,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事务管理处副主任姚远邀副主任马政权,在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百川源茶楼二楼,与社会人员罗某、周某赌博,被现场抓获。两人擅离职守赌博,严重影响机关效能,社会影响恶劣。湘潭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免去姚远、马政权管理处副主任职务,并给予姚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望城区交通局熊挺芝、李开明等人行政乱作为案
经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查实: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局路政执法局副局长熊挺芝、治超办原中队长李开明、治超办治超中队队长蔡铭杰滥用职权,采取越权审批、直接放行超载车辆、超载车辆过磅不进系统、不开或伪造单据等行为,为个人及亲友非法谋利,并收受贿赂,严重扰乱了当地运输秩序。3人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乱作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望城区监察局给予李开明同志行政降级处分;望城区交通运输局给予蔡铭杰同志行政记过处分。望城区纪委给予熊挺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开明同志开除党籍处分。
道县看守所所长张洪钢管理失职案
经道县监察局查实: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道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齐增华利用看守所管理松懈,违规利用手机通讯,敲诈在押同监人员奉某37.5万元,民警周峰私自为齐传递现金5000元。道县看守所的工作疏忽、监管不力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是行政不作为的典型表现。道县监察局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道县看守所所长张洪钢同志行政记过处分。道县公安局给予周峰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
宁乡县工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张志辉、张小娟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案
经宁乡县监察局查实:2012年11月28日,群众到宁乡县工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窗口工作人员张志辉、张小娟未一次性告知其办证所需资料,且服务态度生硬,导致服务对象多次往返。宁乡县工商局对直接责任人员张志辉、张小娟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宁乡县工商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谈俊国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此次办证的首问负责人张志辉同志调离工作岗位。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乔伊蕾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