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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堵住店铺遭人放气 “速度”邀来4朋友砸店出气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康晓乔 2013-05-16 16: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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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南5月16日讯(通讯员 龙丽娟)冲动是魔鬼,琐事引发刑事案。2013年5月15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到案的阳某、唐某、彭某、王某、罗某起诉至法院。
  
  经查明:2013年2月22日8时许,阳某将自己的银灰色面包车停放在被害人袁某位于衡南县云集镇公园北路的约会美妆店门口,便到附近的网吧上网。9时许,袁某开店面做生意时发现阳某的车堵在店门口,影响了店面生意,便想找到车主将车开走,其找了约半个小时未果,一气之下便将阳某的车胎气放掉了。阳某从网吧出来后准备开车时发现车胎气被放掉了,便上前质问,袁某承认是自己做的,并向阳某解释原因,旁边大福厨饭店老板唐某也一旁劝解,阳某见此未多说什么便将车子开到附近的洗车店充气。在充气时,阳某觉得自己受了欺负,心里很不舒服,便打电话给唐某,将此事告诉了唐某,要唐某找人到云集来帮其出气,给对方一个教训。唐某表示同意,随后电话联系了王某与颜某。阳某又另行联系了彭某、罗某及蒋某,请他们帮自己出气。阳某、唐某等人会合后,阳某对其他人员授意将对方的店子砸了就可以了,不要打伤人,唐某还分发了作案工具钢管、砍刀和白色手套。随后,阳某等人驾车来到被害人袁某的美妆店门前,指挥彭某等人快速下车打砸袁某的美妆店,口喊:“速度、速度”。这伙青年持砍刀、钢管将美妆店的玻璃店门、化妆柜台及化妆产品打烂后迅速逃离现场,致使袁某店内财物损失达6993元。
  
  阳某等人任意砸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在到案后五人悔不当初,如果当时能够冷静处理此事,就不会酿下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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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丽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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