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至3月期间,熊某与李某在一起玩耍的时候,商量通过贩卖冰毒来赚点钱,由李某联系冰毒货源,熊某筹集毒资。两人达成一致后,李某便联系到麻阳县的毒贩滕某,由熊某筹集了毒资2000元,李某就一个人到麻阳从滕某处购来冰毒5克、麻古两颗。之后的三个月时间,李某、熊某伙同向某等人先后五次到麻阳联系滕某购买冰毒共计30余克,一部分自己吸食,一部分贩卖给吸毒人员。李某、熊某、向某等人从麻阳购买来的冰毒,交由熊某保管,李某负责和吸毒人员的联系和送冰毒,卖冰毒所得的钱也交由熊某保管。
之后由于种种利益问题,熊某和李某闹翻,两人闹翻后,李某便邀约向某一起合伙从麻阳进毒品来卖,由向某筹集毒资,李某联系滕某,滕某把李某介绍给其他毒贩,先后购买了冰毒19克。
2013年4月9日,李某、向某被民警抓获,从向某身上搜出冰毒9小袋,从其家中搜出冰毒22小袋,经鉴定,从向某身上及家中搜出的31小袋冰毒共重5.88克,其中均检测出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4月27日,熊某被抓获归案,5月3日,滕某被杭州警方抓获,5月8日移交泸溪警方。目前,四人均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龙浩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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