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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公堂拘禁小偷追回损失 受害人变嫌疑人

来源:红网 作者:何娟娟 陈坚 袁忠平 编辑:康晓乔 2013-05-17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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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安仁5月17日讯(通讯员 何娟娟 陈坚 袁忠平)抓住偷自己财物的窃贼后,不是依法扭送司法机关追回损失,而是私设公堂非法拘禁他人,结果由受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2013年5月14日,犯罪嫌疑人谭某、万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湖南省安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2年8月28日13时许,阳某、阿宝等三人(均另案处理)在安仁县城某市场盗窃谭某400元后,察觉到此事被发现,遂到车站坐车准备离开安仁,被谭某、万某和邓某、阿鹏等四人(均另案处理)赶到车站拦截,并被强行带至邓某的面包车上,后被关在安仁县某水库的一个岛上。谭某等人搜走他们身上仅有的800余元现金,还威胁要出钱才能解决此事。阳某等人害怕,就联系亲戚、朋友往自己银行卡内汇钱。在此期间,万某、阿鹏等人多次用木棍殴打阳某等人。当天18时许,谭某等人得知阳某即将凑齐5000元,便安排邓某等人驾车押阳某到安仁县城农业银行取款。在等候取款时,安仁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发现邓某的面包车有异常情况,在盘查过程中将邓某抓获。
  
  2013年4月,安仁县公安局将谭某、万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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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娟娟 陈坚 袁忠平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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