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站5月17日讯(通讯员 吴峰 王坛兵)近日,笔者从凤凰县委组织部了解到,该县在2012年基础上再次对村组、社区干部施行加“薪”。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层干部待遇明确由该县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村支部书记工资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8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增幅达47%,其它村组干部按相1:0.9、0.8、0.7的标准也相应提高,组长每人每年600元;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安排;退位村(三大)主干生活补贴由原来的720元/年提高到960元/年,即每人每月增加20元,增幅25%。
此举,建立起了基层干部待遇与县域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稳定村组、社区(居委会)基层干部队伍,提高了其干事创业积极性。
来源:红网
作者:吴峰 王坛兵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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