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5月17日讯(通讯员 李世奇 刘璐曦)为谋私利,湖南湘阴县一男子陈某赴辰溪县上蒲乡购买并采挖4株红豆杉,在搬运途中被警方查获。5月17日,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陈某依法批准逮捕。
湖南省湘阴县长康镇浸米村村民陈某,以每株1400-1800元的价格向辰溪县上蒲乡温溪村及排子坡村村民购买了四株14-18公分的红豆杉。在没有到林业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陈某雇员采挖并打算运输出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搬运过程中,陈某一行人被警方抓获。
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根据相关规定,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必须经采集地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采集证。而此案中,陈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非法采伐了4株红豆杉,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情节严重,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世奇 刘璐曦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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