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5月17日讯(分站记者 熊毅 通讯员 瞿文斌)开办在小区内的幼儿园,除了在路边设置指示牌,还在小区外围的外墙上设置发光字体的广告招牌;已经人去楼空的装饰公司,招牌不仅没有拆除,而且高度超过4米。15日,长沙县城管执法大队泉塘中队对辖区内此类无证、过期、规格不达标、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业主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前者是‘一店多招’,后者是招牌规格超标且处于无主状态。”城管执法人员介绍,这些现象均属于门店广告和招牌不合规范。“不仅档次参差不齐影响城区形象,而且破损老旧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城管队员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分别送至幼儿园和楚天中苑物业公司,要求其在3天内将违规广告招牌拆除,并在小区公示栏内粘贴了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的通告。
“符合相关规定但没有办证或证件过期的广告招牌业主,可到长沙县城管执法局广告亮化办补办相关许可证。”长沙县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说,目前城管部门正对全县无证、过期、规格不达标、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摸底清查,并对存在违章现象的业主下达拆除通知书。从下周开始,城管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广告招牌进行依法拆除。
来源:红网
作者:熊毅 瞿文斌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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