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正在召开
红网怀化站5月18日讯(通讯员 王提)5月17日上午,怀化市物价局再次召开怀化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征求意见,对2012年10月10日听证会讨论拟定的《怀化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拟定了分类水价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的混合水价两套实施方案。
据悉,此次听证会是根据2013年1月10日新颁布的《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而召开的。
新方案的总体原则是: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五类,归并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实行工商用水同价。
同时,对分类水价作出适当调整,拟定标准为:1、居民生活用水由1.65元/m3调整为2.10元/m3;2、非居民生活用水(含行政事业用水1.73元/m3、工业用水1.82元/m3、营服务用水2.97元/m3)统一调整为3.15元/m3;3、特种用水由6.60元/m3调整为8.40元/m3。
两套实施方案:分类水价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的混合水价
此次听证会拟定两套调价实施方案。
方案一:实行分类水价。具体标准是,居民生活用水2.10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3.15元/m3(含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8.40元/m3。
方案二:实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的混合水价。具体规定如下:
(1)对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按规定的分类水价执行;
(2)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按用户用水量分级计价计费。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15m3(含15m3),按规定水价计量收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15-22m3(含22m3),超过一级水量部分按规定水价加50%收取水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代征收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22m3以上,超过二级水量部分按规定水价加价100%收取水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代征收费)(备注: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含4人),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m?);
(3)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采取“月定额+补差”方式分级收取水费。即在供水主管部门实行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定额(计划)用水量以内部分执行规定的分类水价,超定额(计划)在20%以内的水量加价50%,超定额(计划)超过20%不足40%的水量加价100%,超定额(计划)在40%以上的水量加价150%。
逐步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据悉,此次听证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还包括:对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每月每户将免收4m3水费;关于“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将由政府出台专门文件,要求所有新建楼盘统一由供水公司实施“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工作,开发商按核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对有条件的小区会推行“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试行公益事业用水计量付费或政府包干购买(补贴);随水费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一同归并简化,略作微调,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75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0.90元/m3、特种用水1.00元/m3。
听证代表发言
听证代表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代表们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市政协代表欧阳建国希望供水公司能加快推进城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进程,加大对水质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水质,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街道办代表曾庆国希望水价调整能够考虑季节性用水因素。市消费者协会代表谭泽建建议,在实施阶梯水价之前设置一个缓冲期;对低保用户实行用水补贴;提高第一级水量基数。下岗职工林利军希望供水公司能加强用水安全管理。
下一步,怀化市物价局将汇总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连同讨论修改完善后的水价调整实施方案一并上报,供市人民政府和省物价局审定和审批价格时参考。
来源:红网
作者:王提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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