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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衡阳救助站内自缢身亡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徐德荣 编辑:康晓乔 2013-05-18 09:31:2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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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7日讯 今天上午,有网友发表了一篇《流浪女自缢死在衡阳救助站,涉事单位开会封锁消息》的帖子。帖中称:5月15日下午,衡阳市救助站内一名女性救助对象上吊身亡,事发后,救助站召开职工大会,要求不要对外宣扬此事。17日下午,记者分别走访了衡阳市救助管理站和衡阳市民政局,对于救助对象上吊死亡一事,所有工作人员均称不知情,拒绝采访。

  【网爆】

  流浪女救助站自缢身亡

  网帖内容称,15日下午,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女性)在衡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房间内死亡,经法医鉴定属于自缢身亡。据说,此人死亡两个小时以后才被值班人员发现。

  1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的衡阳市救助管理站。对于救助对象上吊死亡一事,救助站一名吴姓主任表示拒绝记者的采访。在记者再三要求下,吴主任答应让记者在救助大楼外的花坛“参观”一圈,但不能进入救助大楼。

  记者随后来到救助站的上级部门衡阳市民政局。在民政局办公室,记者看到一名工作人员正在装订多份材料。记者翻看到的材料标题里有“救助站、自缢死亡”等字样,正要继续仔细查看时,被该工作人员阻拦,并不允许拍照。同时,该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未对“自缢死亡”事件作出正面回应。

  记者依稀看到材料里的内容显示,一名叫李芬的流浪女性被祁东县救助站送至衡阳市救助站,15日在衡阳市救助站自缢死亡,李芬的户籍所在地应该在云南省。

  在之前记者与该办公室的电话联系中,一名工作人员只称“已成立处理小组”,并对记者的“采访目的”质疑。

  【警方】

  与人争吵后携子女出走

  17日23时10分,衡阳市市委宣传部向记者提供了警方初步调查的情况。

  调查称,5月13日下午,祁东县公安局在祁东火车站附近将一名女流浪乞讨者送至祁东县救助管理站。她自称李芬,云南文山州丘北县人。5月15日上午11时40分,祁东县救助站将李芬送至衡阳市救助管理站,李芬要求将其送回云南老家。中餐后,护工将她送回房间休息,下午4时许,护工发现李芬在房间自缢。当急救人员和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李芬已经死亡。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其为自缢身亡,死亡时间大约为下午1:30至3:30之间。

  经查,李芬于2008年在广西南宁市安吉一卷板厂打工时,与祁东人陈某相识,后随陈某回祁东生活,并育有一子一女,陈某患有多种疾病,家境比较贫困。据陈某介绍,出走前两天,李芬曾向其哭诉与人发生争吵,想要返回云南。

  5月12日下午,李芬携子女离家出走。其子次日被邻村村民在山上发现,女儿至今下落不明。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寻找其女儿下落,衡阳市救助管理站已与李芬在云南的家人取得联系。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新闻连线

  39岁男子出租屋内赤膊死亡

  本报5月17日讯 昨天晚上8点,一名39岁跑摩的司机周某死在长沙市太平街一出租屋内,上身赤裸,全身无明显外伤,附近居民称该楼疑似为“红灯区”。

  “人倒在屋里了,你来看看。”5月16日晚,13岁的小周接到父亲手机打过来的电话,一个陌生声音叫他去父亲的出租屋,小周赶到时,看到父亲上身赤裸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双手发白,裤子上有明显水渍,几番呼叫都没反应,早已没了呼吸,但是全身没有明显外伤。

  今天上午记者在事发地看到,里面是四合院构造,拥有多间房子和十多个灭火器,每间房子都有大量的女人衣物和避孕套,还发现了职工考勤登记表,上面按照日期分别记录了50、60等数字。附近居民称,“经常看到住这里的女子带不同的男人回来。”

  死者的弟弟周建华告诉记者,“周某是湘乡人,今年39岁,靠跑摩的赚钱,身体很好。”他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嫂子有病,天天得吃药,不能做事,儿子才13岁,因为没钱,现在已经辍学了。”

  周某一家收入不高,和弟弟、弟妹住在一起,其弟妹告诉记者,“周某每天6点就出门跑摩的,每天能赚200元左右,每次赚够了1000元就交给我保管。事发那天出门时身上有700多元了,但是我们后来只找到了300多元。”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桥南工商所,工作人员舒乐表示,该出租屋没有任何登记。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记者 曾韧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徐德荣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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