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时左右,蒋师傅在天元区一家汽修厂内,取回刚做完油漆的出租车准备过河。车子沿天台路行驶到长江广场时,刚好遇上信号灯跳灯。本想冲过去,可车流太大,车子一脚急刹压在了停止线上。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一看,“车子连牌照都没挂,又不是新车。”随即,上前拦下,要求其靠边进行检查。
在挡风玻璃处,民警也没看见临时号牌,反而在后备厢找出了一副出租车号牌。可眼前这车,是一台银色的桑塔纳,也没有装任何出租车设置。通过警务通查询,车牌与车架号相符。面对质疑,蒋师傅忙解释:“我这是下线的士,公司说先改了再去办手续就是。”“你这是偷懒。”民警表示,车子无牌(包括临时牌)在道路上行驶,属于违法行为。最终,蒋师傅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被记12分,罚款400。
民警介绍,按照正常手续,蒋师傅应该先去车管所办理临时号牌,在改变车身颜色后,再次去车管所进行备案。蒋师傅省去了一个环节,因未悬挂任何号牌,这也导致他有想闯灯的侥幸心理。
来源:红网
作者:许琳 熊玲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