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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屡教不改 容留多人吸毒“二进宫”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蒲小丽 编辑:高芹 2013-05-20 14: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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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洪江5月20日讯(通讯员 蒲小丽)瘾君子蒋某某,出狱不到半年,又再次以身试法,容留多人吸食毒品。2013年5月20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经查:2013年3月19日,蒋某某在洪江市托口镇宏星宾馆开了403房,房费120元。当天下午,蒋某某邀伙蒋某某、张某某等人到403房玩,并说晚上一起吸食毒品解困。于是当晚,蒋某某、张某某、蒋某某、王某四人便留在403房内打字牌。次日凌晨1点,蒋某某提出从蒋某某、张某某等4人打牌所赢现金中抽取10元至20元作为毒资,用来购买毒品。抽满300元后,蒋某某便到托口镇夜宵摊从一个外号叫“三毛”的男子手中购买了重约0.25克的毒品冰毒。然后,蒋某某携带购买的毒品冰毒回到宏星宾馆403房,用房间内的矿泉水瓶制作了吸毒工具。做好之后,蒋某某又容留蒋某某、张某某、杨某某在该403房共同吸食毒品冰毒。
  
  蒋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2012年9月14日被洪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12年11月12日,刑满释放。蒋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系毒品再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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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 蒲小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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