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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业主因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被司法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谭琴 编辑:高芹 2013-05-21 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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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雨湖站5月21日讯(分站记者 谭琴)5月20日,湘潭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业主熊某实施了司法拘留。据了解,这是雨湖区因企业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被依法拘留的第一案,是该区铁腕治污行动的体现。

  2012年4月,湘潭市雨湖区虹桥塑料店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废旧塑料加工项目,洗塑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对外排放,破碎工艺噪声扰民引发周围群众投诉。查实后,认定为环境违法行为,雨湖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5月9日向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负责人熊某于5月18日书面承诺:在5月22日前自行拆除厂内水、电、机械设备。之后熊某不但未遵守承诺,而且继续从事废旧塑料加工。为此,环保部门于6月7日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作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该单位既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未履行处罚决定,依然置若罔闻地继续生产。9月10日,法定程序期满后,区环保局依法催告该单位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单位仍视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一纸空文”,拒绝履行。之后环保局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该单位仍旧无动于衷。在多次宣教未果后,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雨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理认为,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为逃避行政处罚,该单位于2013年4月开始搬离至几公里外的新址。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该院依法对负责人熊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目前,该塑料厂已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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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琴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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