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系溆浦县观音阁镇铁路湾村民,2012年4月29日,罗某的朋友邓某赌博时,与参赌人员武某等人发生争执,继尔扭打,邓某因势单力簿受伤。邓某不服气,携带刀具,邀集多人报复对方,租车寻人时,均被司机拒绝。邓某于是电话告知在上海务工的朋友罗某,请其回溆帮忙驾车找人。2012年5月15日,重哥们义气的罗某请假回到溆浦,驾车搭载邓某等人到处寻找武某。同月18日13时许,邓某一伙在卢峰镇康复医院附近发现对方,下车后趁武某不备,将其砍成重伤。尔后,罗某开车和邓某一伙逃离案发现场。2013年3月24日,罗某被抓获归案。
溆浦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罗某明知邓某等人持刀准备故意伤害他人,而驾车送人提供物质帮助,应认定共同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2013年5月22日,溆浦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提起公诉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张贻利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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