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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男方索要3万元“分手费”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胡明智 编辑:刘飞越 2013-05-23 17: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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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凤凰5月23日讯(通讯员 胡明智)因情侣要分手,便使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索要“分手费”3万元。5月22日,经湖南省凤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户某管制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田某与被害人张某的女儿曾经是情侣。自2012年7月起,田某以协商分手为由多次上门威胁张某及其家人,索要“分手费”3万元。张某害怕田某继续纠缠,便答应了他的要求。2013年4月9日,二人准备在凤凰县一茶楼交付钱款,张某见田某已在茶楼等候,先打电话报警后,才与其见面。正在他们准备交付钱款和保证书时,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田某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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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明智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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