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甘小姐在雨湖区韶山东路某美容店办了会员卡,并充值了1400元。2011年5月,她开始在该店进行美容洗面。使用了商家提供的产品之后,甘小姐的面部出现了红疹、长痘痘的问题。当时甘小姐就想退掉会员卡,可是美容店店员对她说可以通过进一步护理修复,还劝说她购买新的产品。
甘小姐相信了店员的推荐,可是后来她发现,在一次护理过程中,服务人员未通过任何消毒措施就直接用手挤痘痘,导致甘小姐的面部继续发炎,并进一步恶化。直到2012年8月份,甘小姐脸上才不再长痘,却留下痘印和黑斑。甘小姐说,为修复皮肤,她花去了上万元费用,可到现在还是满脸痘痕。
甘小姐多次与店家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是店家却仍然建议她继续洗面护肤,并称能帮其改善皮肤状况。无奈之下,甘小姐向雨湖工商分局沿江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商家对其面部皮肤造成的伤害负责,并进行相应赔偿。
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商家也承认因店内服务人员操作不规范,引发甘小姐面部发炎等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美容店退回了甘小姐办卡费1400元,并支付8600元赔偿金。
来源:红网湘潭站-湘潭日报
作者:刘盈蓉 朱清璐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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