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车主二人为河南漯河人,常年往返常德做些小本生意。只见半新不旧的三轮摩托车上横七竖八地堆放着一些零乱的货物,号牌为豫LV6009的男式摩托车格外显眼。二人回家心切,一合计觉得驾摩托车上高速又快又省力,路还特别好走。
“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啊,这样太危险了!”了解完相关情况后,民警耐心地劝导说,“赶快从前面的出口下高速,改走国道。”鉴于当事车主认错态度良好,民警给予其相关的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高速公路属于专用道路,不允许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因为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速度慢,重量轻的摩托车极易受其他车辆的负压影响,失去控制力而造成事故。请广大群众从保护自身安全出发,不要驾驶摩托车上高速行驶,安全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芝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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