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方审查认定,2013年5月11日下午15时许,在响水乡某村村委会会议室,犯罪嫌疑人袁某因该村某项土地征收款分配方案与其无关,遂与该村公布分配方案的村民戴某发生冲突,当本案被害人易某出面劝解,袁某转而又与易某发生争执,易某之子见状上前与其理论时,袁某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水果刀对易某之子背部连刺2刀,当易某上前护卫其子时又被袁某刺伤腹部1刀。易某父子2人送医后易某的伤情经诊断“至少已构成轻伤”。
来源:红网
作者:姚恩明 涂文凡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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