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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私城老板利用POS机替人套现140万自首获缓刑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刘飞越 2013-05-24 19: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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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5月24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因贪图小利,家私城老板利用店内的两台POS机,采取虚构交易的方式,共为他人套现140余万元,从中牟利5000元。5月22日,经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公诉,汤某因非法经营罪被醴陵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现年32岁的汤某,醴陵市王仙镇人。2012年8月份,在王仙镇开办一家私城的汤某以家私城法定代表人身份分别向中国银行醴陵支行和长沙银行醴陵支行各申领了一台POS机。2012年8月份至2013年元月,汤某利用这两台POS机,在未进行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虚构购物凭证,先后共帮黄某、汤某、刘某等信用卡持有人套取现金1406450元,从中获得约500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

  2013年1月29日,因帮人套现金额巨大担心东窗事发,汤某遂主动到醴陵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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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秀峰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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