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伟锋 孙振华 通讯员 蒋战勇
“有女莫嫁洞井铺,3年磨坏9条裤。”这是昔日的洞井乡。
“有女难嫁洞井铺,洋房股份小车库。”这是今日的洞井街道办事处。
口口相传的民谣,折射洞井之变。从乡、到镇、再到如今的街道办事处,无论名字之变,还是民谣之变,都见证了洞井的城镇化进程。
七成农民“洗脚进城”住洋房
5月22日,记者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牛头村的安置开发项目现场看到,8栋高楼正在紧锣密鼓施工。
作为牛头村(社区筹委会)负责人,彭永其正在工地忙活。“以后,村里的人都要集中居住在高楼里,村改社区,乡亲都‘洗脚进城’成市民了”。
牛头村正在发生的嬗变,正是洞井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缩影。
1996年,长沙汽车南站搬入洞井。以此为起点,洞井这个昔日的农村郊区,开启了城镇化的恢宏大幕。
紧随而来的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湖南环保产业科技园建设、长沙市城乡一体化和两型社会建设基层改革试点、比亚迪汽车城等重大项目建设,成为洞井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原动力。
然而,大建设必然带来大征地、大拆迁。
为使拆迁农民拆得动、稳得住、安得下,洞井将拆迁农民安居列为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
洞井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建雄介绍,拆迁安置中,为尽可能节约用地,他们打破以往“从天到地”的传统安置模式,全面推行高层公寓化住房安置,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配套。
在已建成的高升社区,记者看到,住宅区内绿树成荫,道路干净整洁,活动中心、健身娱乐、文化广场、车库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不时在小区巡查。
“喷泉池里洗拖把,绿化带里种菜,阳台上堆废弃物,楼梯间里放杂物。”记者印象中的农民安置小区形象荡然无存。
67岁的李祥利老人,正在小区悠闲散步。她热情地拉着记者进了家门。100平方米的房子内,电脑、电视、冰箱等现代化家电一应俱全,用的是天然气。老人家乐呵呵地告诉记者,在泥巴地里忙活了几十年,没想到“乡里人”还真正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
周建雄介绍,洞井街道办事处另外7个正在筹建居委会的被征地村,都将按这样的标准建设新型社区。目前,办事处已有7成以上居民住进了城里安置小区。
以地兴业,坐地生金,细水长流
在高升社区,一栋30多层的写字楼特别引人注目。
社区居委会主任石柳笑称,这栋楼是高升社区居民的“银行”。
看记者满脸疑惑,这位年轻的居委会主任算起了“红利账”。
原来,社区留够住房安置用地后,在剩下的地上做起了“土地”文章。不搞一锤子买卖,一改以往零散开发或一次性买断土地的做法,将村里剩下的地统一起来用于商业开发。社区每个居民都有股份,商业开发后的利润按股分红。
这栋由社区自主开发的写字楼,成功引进西雅四星级国际大酒店。仅楼宇租金收益一项,社区1098位居民,去年每人分得1万元红利。
借鉴这一成功经验,高升社区以地生财,滚动开发多个项目,目前社区集体资产超过15亿元。社区居民每月可领到1100元工资,这钱就是来自社区集体资产的收益。
石柳介绍,这种做法可避免土地卖光、资金分配到户后,或挥霍一空,或投资理财失误血本无归等现象出现。
以地融资、以地兴业、以地增收。和高升社区一样,桃花、牛头、板塘等社区筹委会,类似项目开发的年收益均已突破1000万元。集体资产在统一运作中“活”起来,确保了被拆迁农民的红利随着土地和物业升值最大化,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享受“坐地生金、细水长流”的生活。
安居乐业,“观念上进城”
有工资,有分红,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社保,没了后顾之忧;孩子在城里人挤破脑壳都想进去的砂子塘天华寄宿制小学读书……“洞井的‘乡里人’,和城里人一样生活得很滋润”——这是洞井天华社区居民刘昶瑜的幸福感受。
在不断由“乡”变“城”的过程中,洞井在确保拆迁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他们在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全部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为帮助拆迁农民“观念上进城”,洞井街道办事处创办“新市民夜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征地拆迁政策、居民当家理财、民间集资借贷等专题讲课;夜校还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丰富这些“新市民”的业余生活,寓教于乐,提升素质。
为鼓励拆迁农民创业,洞井街道办事处出台创业富民奖励办法、小微企业扶持办法等,每年拿出100万元“真金白银”奖励创业者。
5月22日中午,记者在省植物园附近一家名为“福林寨”的农家乐看到,车来客往、食客盈门,这就是板塘社区居民张浩的创业成果。2005年,征地拆迁后,张浩拿出一部分拆迁资金,加上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创业奖励资金,与人合伙开办了这家农家乐,生意红火了多年。
在系列奖励扶持政策激励下,洞井拆迁农民98%实现就业,其中自主创业的达70%。用当地居民的话说,少有拿着土地补偿金“坐吃山空”的“败家子”。
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发展得好,安居乐业的洞井人已真正融入城市!
■记者感言
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李伟锋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户籍由“农”转“非”,这仅仅是称呼上的改变。如何从“土地城镇化”转向“人的城镇化”,从数量型扩张向质量型增长转变,需要通过系统性的配套改革来实现。
为防止征地、拆迁农民“被城镇化”,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对被征地农民实施“生活安置集约化、生产安置资产化、保障福利市民化”的模式,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失地农民既能进城安居,又能从集体资产经营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上,与市民享受均等待遇,完全解除进城后顾之忧;注重加强教育引导,不但“人”进了城,思想觉悟、行为规范也跟上城市文明发展的步伐。这样,被拆迁农民既进得来,又住得下、留得住,还能发展得好,真正融入了城市。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伟锋 孙振华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