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5岁的男子陈某做水果生意,系湖南株洲县人,其于2013年3月19日下午17:0骑一辆三轮车装载着一些水果去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张家园入口处卖水果。附近的一水果店老板刘某见状,觉得陈某在自己的水果店旁边摆水果摊会影响她的生意,就要求陈某将水果摊搬到别处去卖。陈某回答说自己并没有将水果摊摆在刘某的水果店门口,且自己也要靠摆水果摊养家糊口,就不同意搬走水果摊。
刘某的丈夫文某闻讯后,就过来辱骂陈某并当场用脚踢掉陈某的水果。陈某便与文某理论,要求文某赔偿其被踢掉的水果,文某不予理会并对着陈某怒气冲冲地说:“不管是谁将水果摊点摆在我的水果店附近,我都会踢掉它!”这样,双方矛盾升级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文某手持一把椅子去追打陈某,陈某见状就拿出平时做生意的削甘蔗的水果刀与文某打斗起来。打斗过程中,陈某用携带的甘蔗水果刀砍到文某脸部,致文某轻伤。
4月12日,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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