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1:30,家住江永县潇铺镇的胡女士到县工商银行营业厅提取45000元现金,匆忙中,竟漏拿了10000元在柜台上。直到下午3时,胡女士才发现现金少了10000元。
胡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寻找,始终不见踪影,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江永110巡警经过调取银行监控,多方调查取证,目标最终锁定了随后办理业务的欧阳某。而此时距离胡女士丢钱已过两小时,人海茫茫,到哪去找欧阳某呢?
民警赶紧通过警务通查询欧阳某的信息,获悉欧阳某系允山镇山口村村民后,立马带着胡女士赶往允山镇山口村。
谁知赶到该村,村民却告知:欧阳某早几年就搬到镇上做生意了,没住在老家了。
镇上?做生意?民警赶紧马不停蹄返回允山镇,在集市上挨家挨户打听欧阳某,终于在一家百货店找到了欧阳某。
看到警察上门来访,欧阳某心知肚明,但无论胡女士怎么哀求、感谢,他始终否认“拿”了那10000元。民警见状,告诫欧阳某,如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将构成侵占罪。
欧阳某不敢挑战法律的威严,最终将10000元如数退还给了胡女士。胡女士捧着失而复得的10000元,喜极而泣,拉着民警的手,久久不愿松开:“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您们,及时帮我追回了这10000元,谢谢您们!”
来源:红网
作者:邓秋燕 朱晓英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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