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5月25日讯(通讯员 黄继春)犯罪嫌疑人罗某辉低价购买一辆盗窃来的面包车,车辆卖出后尾随购车人用另一套备用钥匙将车打开后盗走。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罗某辉。
2012年12月犯罪嫌疑人罗某辉以6600元购买一辆被盗五菱荣光面包车。2013年3月8日犯罪嫌疑人罗某辉将购买来的车辆信息登陆58同城网对外销售。当天李某通过58同城网上的电话联系犯罪嫌疑人罗某辉并询问车辆的相关手续,罗某辉告诉李某五菱荣光面包车系从赌场抵押来的。之后李某在嘉禾县以14800元价格购买了这辆五菱荣光面包车,并将车开往郴州。犯罪嫌疑人罗某辉马上伙同他人驾车尾随李某来到郴州市惠泽路鸿翔尚城小区,趁其将车停在楼下的机会,用另一套车辆备用钥匙将刚卖给李某的车子打开后盗走。
来源:红网
作者:黄继春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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