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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挂招牌 市场方要求先交招牌管理费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覃剑 编辑:王娉娉 2013-05-28 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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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覃剑)曹先生在红星建材交易中心接手了一个家庭旅馆,5月初,旅馆开业,曹先生准备将以前的招牌换下,挂上自己的招牌。可就在准备挂的时候,市场管理人员前来阻止,要曹先生向市场管理方交1000元押金和每年数百元的招牌管理费,不交费不让挂。

  5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曹先生的旅馆楼下,一个蓝底红字的招牌倒在楼梯口。“一直僵持着,就是不让我们挂。”曹先生说,他们在接手旅馆的时候是和房东、上任经营户交涉的,与市场管理方无关。“我也交了物业管理费,自己挂自己的招牌,市场方却来干涉。”曹先生与市场方理论,对方将1000元的费用减到了500元。

  这一变,更让曹先生觉得奇怪了,收费标准怎么说变就变?为此,他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市场方属于物业管理方,如果拿不出合法收费依据,就不能擅自向经营户收取任何费用。

  5月27日下午2点多,记者随曹先生来到红星建材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办公室。关于收费依据,一位文姓负责人称,收费是合法的,押金是为了防止经营户退出后无人拆除招牌。该负责人表示,经营户走了,却不管招牌,市场方拆除是需要劳力的,而且那些招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经营户自行拆除,会退还押金。

  至于“招牌管理费”,该负责人表示,是用于疏通和公关的,“那些招牌本身就是违规的,别人来查,我们不能不管,交了这些钱,牌子会有所保证,就不会被拆”;招牌管理费必须交,“只是多少的问题”。

  不过,在长达二十多分钟的交谈里,该负责人一直没有提供具体的收费依据。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覃剑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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