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某日晚,家住凤凰县廖家桥的林某杞与游某等人均在同村村民家里以"六面骰子"进行赌博。林某杞输了900百元心有不甘,便称游某诈赌,与游某发生争吵。随后,林某杞打电话纠集林某祥等四人在游某回家路上将其拦住,以游某诈赌为由威胁其拿出1500元钱。游某称没钱后遭到殴打便打电话叫其老婆送钱过来,见其老婆迟迟未来,林某杞坐地起价,威胁游某立刻拿出2000元。游某害怕再次被打,只好打电话叫同村人立刻送来700元,加上身上600元共1300元交给林某杞,林某杞等人方才作罢放游某回家。
根据法律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数额为1300元,超过其所输赌资,故应当以抢劫罪定罪。
来源:红网
作者:胡明智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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