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某,男,30岁,系湖南省桂阳县莲塘镇农民。去年8月付应聘到长沙一家雕刻工艺厂做事。今年2月3日上午,该厂女老板陈某某叫他陪同一道去银行取款给员工发工资。因陈某某视力不好,取款时委托付某某代输了一下密码。付某某心生歹意,暗暗记住了信用卡的密码。中午吃饭时趁陈不注意,付从陈某某背包里将银行卡盗得。下午付某某去银行用该卡取得卡上仅有的余款2200元。然后就溜回家过年去了。年后,付还装模作样地给老板陈某某打电话,称他哥哥在深圳开了饭店要去那帮忙,故不再去长沙做事了。
3月13日,公安机关在深圳黄田一家纸箱厂将付抓获。原来陈老板收到银行已被取款的短讯,发现银行卡被盗当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作案者为付某某。
办案干警提示:银行密码任何时候均不可随意泄露。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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