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周女士租用了一个液化气罐。退市置换工作开展时,她没有将罐子退换
■百江燃气公司表示,如今置换期已过,只能当废品回收
红网湘潭站5月3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樊艳琴 实习生 胡瑾)5月29日,在雨湖区繁湖路经营一家水果店的周女士给我们打来热线电话,称她于2011年6月租用的液化气罐,如今遇到了不能退租的困难。
居民:两年前租用的液化气罐不能退
当天上午,我们来到周女士的店中。她拿出当时租用液化气罐的入户登记表和收款凭据。票据显示,她于2011年6月25日从百江燃气杨家湾网点,租用了一个百江公瓶,交纳了160元公瓶押金,获得公瓶使用权,并另外交纳100元充了一罐气。
当时,这个液化气罐被搬到周女士租赁的员工宿舍使用。“2011年8、9月份,我们还在杨家湾网点灌气,之后就是叫外面推三轮车的人帮忙灌气。”周女士说,这样做是为了省去一些麻烦。
去年年底,宿舍改用电磁炉,这个液化气罐便被闲置下来。前几天,周女士将员工宿舍退租,这才想起还有个液化气罐没有处理。于是,她来到杨家湾网点退租,却被告知这个液化气罐是螺丝瓶,属于强制报废的罐子,不能退租了。
“入户登记表明明显示,退户时,退还百江公瓶并凭相关票据办理手续后,百江全额退还押金。”周女士说,她对于不能退租的事情非常不解。
百江:液化气罐只能当废品回收
我们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 ,从2011年10月起,开始对螺丝瓶进行置换退市,市民需在将螺丝瓶归还给充装单位时,缴纳一定的费用置换成焊接式防护罩钢瓶。
“退市置换工作开展后,她没有来我们的网点充气,所以我们没有对她的瓶子进行回收更换。”百江燃气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可能将退市置换的公告通知到每家每户。
关于周女士租用的这个液化气罐到底能不能退?百江燃气工作人员表示:已经错过了置换期,不可能退。最后,周女士只好将液化气罐以废品的方式抵给店子,换回了40元钱。
来源:红网湘潭站-湘潭晚报
作者:樊艳琴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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